什么是阴阳学说
2011-12-16 10:10:55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一、阴阳学说的基本概念
  阴阳学说,认为宇宙间任何事物都具有既对立又统一的阴阳两个方面,经常不断地运动和相互作用。这种运动和相互作用,是一切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源。古人把这种不断运动变化,叫做“生化不息”。《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对立统一的存在,是一切事物的根本法则),万物之纲纪(一切事物都不能违背这个法则而存在),在变化之父母(事物的变化是由事物本身阴阳两个方面,不断运动和相互作用形成的),生杀之本始(事物的生成和毁灭都是来自于这个根本法则),神明之府也(这就是自然一切奥妙的所在),故治病必求于本(所以要想治好病,就必须从这个根本问题-阴阳上求得解决)”。阐明了宇宙间一切事物的生长、发展和消亡,都是事物阴阳两个方面不断运动和相互作用的结果。因而,阴阳学说也就成为认识和掌握自然界规律的一种思想方法。医学属于自然科学范围,认为人体生理活动,疾病的发生发展,也超越不出阴阳这个道理。因此,我们想要掌握疾病的发展过程,探求疾病的本质,从而获得满意疗效,就必须探求人体的阴阳变化情况。

  阴阳的含意及普遍性:古代思想家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是由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的两个方面构成的。这两个方面就称为阴阳。

  一般来说,阳代表事物具有动的、活跃的、刚强的等属性的一方面,例如,动、刚强、活跃、兴奋、积极、光亮、无形的、机能的、上升的、外露的、轻的、热的、增长、生命活动等。阴代表事物的具有静的、不活跃、柔和的、等属性的另一方面,例如,静、柔和、不活跃、抑制、消极、晦暗、有形的、物质的、下降的、在内的、重的、冷的、减少、肉体等。

  当两件事物发生一定联系时,可以把它们分为阴阳。例如,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火为阳、水为阴、男为阳、女为阴;白天为阳,黑夜为阴……。

  若是以一个动物为例,则它的肉体为阴,生命活动为阳;它内在的脏腑为阴,外露的皮毛为阳;它向下的腹为阴、向上背为阳……。

  由以上例子说明,阴阳是指宇宙间万事万物,最基本的也是最高度的区别和概括。
  二、阴阳变化的规律

  阴和阳之间,并不是孤立和静止不变的,而是存在着相对,依存、消长、转化的关系。现分述如下:

  (一)阴阳的相对性:阴阳是说明事物的两种属性,是代表矛盾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是自然界相互联系的事物和现象对立双方的概括。如天为阳、地为阴;白天为阳、黑夜为阴;上为阳、下为阴;热为阳、寒为阴;阳电与阴电等。诸如此类,说明了不论任何事物,都是对立存在宇宙间的,但是,事物的阴阳属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必须根据互相比较的条件而定。就人体而言体表为阳,内脏为阴;就内脏而言,六腑属阳,五脏为阴;就五脏而言,心肺在上属阳、肝肾在下属阴;就肾而言,肾所藏之“精”为阴,肾的“命门之火”属阳。由此可见,事物的阴阳属性是相对的。

  (二)阴阳的互根:古代医学家称为“阴阳互根”。中医学有“阳根于阴,阴根于阳,”,“孤阴不生,独阳不长”和“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等论点。意思是说,阳依附于阴,阴依附于阳,在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资生、相互依存的关系――即任何阳的一面或阴的一面,都不能离开另一面而单独存在。以自然界来说,外为阳、内为阴;上为阳,下为阴,白天为阳、黑夜为阴。如果没有上、外、白天,也就无法说明下、内、黑夜。以人体生理来说,机能活动属阳,营养物质(津液、精血等)属阴。各种营养物质是机能活动的物质基础,有了足够的营养物质,机能活动就表现得旺盛。从另一方面来说,营养物质的来源,又是依靠内脏的功能活动而吸取的。

  以上说明二者是相互依傍、存亡与共的,如果没有阴,也就谈不上有阳。如果单独的有阴无阳,或者有阳无阴,则势必如《内经》所说:“孤阳不生,独阴不长”,则一切都归于静止寂灭了。

  (三)阴阳的消长:指阴阳双方在对立互根的基础上是在永恒地运动变化着,不断出现“阴消阳长”与“阳消阴长”的现象,这是一切事物运动发展和变化的过程。例如:四季气候变化,从冬至春至夏,由寒逐渐变热,是一个“阴消阳长”的过程;由夏至秋至冬,由热逐渐变寒,又是一个“阳消阴长”的过程。由于四季气候阴阳消长,所以才有寒热温凉的变化。万物才能生长收藏。如果气候失去了常度,出现了反常变化,就会产生灾害。

  临床上常常以阴阳偏盛偏衰(即阴阳消长)来说明临床的不同证候。例如,寒属阴、阴盛则见寒证,如受冷后出现的胃寒腹痛、腹泻等;热属阳、阳盛则见热证,如一般的急性肺炎、有高热口渴、皮肤红等急性热病症状。有些虚弱的病症,其发病机制不是因为阴或阳的偏盛,而是因为偏虚。如果某脏腑的阴偏虚,称为“阴虚”,此为阴消,“阳”相对的突出,因为热属阳,故阴虚见热证。这种现象称为“虚热”。如果某脏腑的阳偏虚,此为阳消,称为“阳虚”,此时“阴”相对突出,因寒属阳,故阳虚见寒证,这种现象称为“虚寒”。

  在正常情况下,阴阳常处于相对平衡的,如果“消长”关系超出一定的限制,不能保持相对的平衡时,便将出现阴阳某一方面的偏盛偏衰,导致疾病的发生。

  (四)阴阳的转化:指同一体的阴阳,在一定的条件下,当其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其双方可以各自向其相反方面转化,阴可以转为阳,阳可以转为阴,称之为“阴阳转化”。

  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过程的话,则转化便是一个质变的过程。《素问》所谓“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寒“极”时,便有可能向热的方向转化,热“极”时,便有可能向寒的方向转化。如某些急性热病,由于邪热极重,大量耗伤机体正气,在持续高热的情况下,可以突然出现体温下降,四肢厥冷,脉微欲绝等一派阴寒危象,这种病症变化,即属由阳转阴。若抢救及时,处理得当,使正气恢复,四肢转温,色脉转和,阳气恢复,为由阴转阳,病情好转。此外,临床上常见的各种由实转虚,由虚转实、由表入里、由里出表等病证变化,也是阴阳转化的例证。
  三、阴阳在医学中的应用

  (一)阴阳与人体解剖部位的关系:根据上述之外为阳、内为阴;上为阳,下为阴;背为阳,腹为阴的规律,则人之皮毛在外为阳,脏腑在内为阴;头在上为阳,足在下为阴。

  (二)阴阳与人体生理的关系:人体的健康与否,决定于阴阳的是否调和,如《内经》所说:“阴平阳秘,精神乃治”。人体摄取饮食后,经过脾、胃的腐熟运化,将营养物质运送至全身各处,使肉体增长强壮、使生命活动力旺盛。食物消化后有形的废料,由前后二阴排出。人体之阴阳若是保持在平衡的情况下,人体就健康。

  (三)阴阳与人体病理的关系:人体阴阳失去平衡后,就会表现出各种症状来,古人对症状的分类,也是用阴阳来代表和说明的。阳证,一般表现的症状是:发热、口渴、脉数(快)等,这类症状,古人又称为热(即阳)证。阴证,一般表现的症状是:不发热,口不渴、手足冷、脉迟(慢)等,这类症状,古人又称为寒(即阴)证。这就是《内经》所说的:“阳胜则热,阴胜则寒”。

  另阴阳偏衰,是指阴或阳低于正常水平的失调,其一方低于正常水平,而另一方保持正常水平,或双方都不同程度的低于正常水平,故出现虚证。阴不足,阳正常则阴虚生内热;阳不足,阴正常则阳虚生外寒;阴阳双方都不同程度的不足,则虚寒、虚热并见或阴阳两虚。这就是“内经”所说的“阴虚生内热,阳虚生外寒”、“阴阳两虚”证。

  (四)阴阳在诊断上的应用:阴阳是诊断的总纲。疾病虽然很多,但其属性不外阴阳两类,如从疾病发展部位来看,不在表(阳),就在里(阴)。从疾病性质来看:热证(阳),寒证(阴),从疾病发展趋势来自看:实证(阳)虚证(阴)。总之,阴阳可以概括疾病的属性。

  (五)阴阳在治疗上的应用:中药种类甚多,但就其性能不外阴阳两类,从药性来看:寒、热、温、凉、温热属阳,寒凉属阴。从治疗上总原则是“调整阴阳,以平为期”,这就是治疗的基本出发点。针对阴阳盛衰,采取补其不足,泻其有余,使阴阳偏盛偏衰的异常现象得到纠正,恢复其相对平衡状态。中医常用“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实者泻之,虚者补之”的治疗原则,促使失调的阴阳重新恢复到相对的平衡。临床上借药性之偏,来纠正人体阴阳之偏,使达到“阴平阳秘,精神乃治”。临床具体用法:①阳虚和阴胜则寒,治法:寒者热之(用热药);②阴虚和阳胜则热,治法:热者寒之(用寒药);③正气不足,治法:虚者补之;④邪气偏胜,治法:实者泻之;⑤阴不足、阳偏亢,治法:滋阴潜阳;⑥阴阳两者均不足,治法:滋阴助阳(阴阳双补)。
(马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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