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红眼复发多用1周药
2009-11-18 13:27:10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红眼病的主要症状是不自觉流眼泪、眼睛发红、发热、痛痒等,一般病情在3~4天后达到高潮,随后症状逐渐减轻,大约两周可痊愈。

  为防止复发,在症状完全消失后可继续用药治疗1周。然而,有的人为巩固疗效却长期用药,时间远远超过1周,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原因是治疗红眼病的药物中含有抗生素和皮质类固醇激素成分,长期滥用这些药物很可能引起皮质类固醇性青光眼、白内障,以及诱发单疱病毒性角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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