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衰失代偿时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
2012-03-06 12:20:15   来源:医学论坛网   作者:  评论:0 点击:

 第三届临床心血管病大会暨第九届中国冠心病介入沙龙(CISC)于2月9日—12日在北京九华山庄召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友谊医院李虹伟教授在会议上结合临床荟萃分析介绍了心衰失代偿时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情况。

  当前,β受体阻滞剂在治疗心力衰竭方面被广泛使用。大量研究表明,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是目前治疗心力衰竭的基础药物。然而,无论是新发急性心力衰竭,还是慢性心力衰竭发展而来的急性失代偿,对于是否应用β受体阻滞剂,以及何时应用,还存在较大的争议。

  β受体阻滞剂在心血管系统的作用机制及其应用

  β受体阻滞剂在心血管系统的主要作用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通过抑制交感神经张力,可以降低儿茶酚胺的心脏毒性作用;另一方面通过抑制神经激素过度激活,进而可以降低血压,缓解心肌缺血,改善心脏重构,减慢心率,减少心律失常,提高心室颤动阈值,降低猝死的可能。

  因此,β受体阻滞剂在心血管领域应用较为广泛,如缺血性心脏病,高血压,心律失常,心力衰竭,肥厚性梗阻性心肌病,主动脉相关疾病,二尖瓣脱垂或狭窄,法洛四联症等。

  β受体阻滞剂在治疗心力衰竭方面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衰的机制主要是通过降低心肌氧耗,降低血浆儿茶酚胺水平,降低血管紧张素Ⅱ,抗氧化损伤,扩张血管等,改善心功能,延缓心衰进程。临床研究证实,β受体阻滞剂治疗慢性心衰中获益。

  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衰要点包括:

  1、心衰患者需待病情稳定后(无明显液体储留并体重恒定时),在严密监护下有专科医师指导时应用β受体阻滞剂;

  2、应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和利尿剂基础上加用β受体阻滞剂;

  3、应用β受体阻滞剂时,应从极小剂量开始,每2-4周剂量加倍。

  急性失代偿性心衰中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

  急性失代偿性心衰(ADHF)包括新发生的及由慢性心力衰竭引发的急性失代偿心衰。早期由于β受体阻滞剂具有负性肌力作用,并能引起短期内血流动力学恶化,而作为心衰患者的禁忌症。

  近年来,临床荟萃分析结果显示:

  1、ADHF患者入院和出院时均服用β受体阻滞剂者,预后最好;而入院前在服用,出院时停用者,预后最差,故ADHF患者在出院前,如无禁忌症,均应起始β受体阻滞剂治疗。

  2、随机临床研究证实,ADHF患者院内使用β受体阻滞剂是安全的,因此,如果患者血流动力学稳定,无明显低心悸,可考虑谨慎起始β受体阻滞剂治疗。

  3、对于慢性心衰发生急性失代偿时,应注意鉴别是否与阻滞剂的应用相关;如果ADHF与β受体阻滞剂应用有关,常发生在启用或剂量调整时:

  ① 如果患者为轻至中度加重,可加大利尿剂和ACEI用量,以稳定临床状况,待稳定后仍可继续使用β受体阻滞剂;

  ② 如果患者心衰恶化较重,可酌情暂时减量或停用β受体阻滞剂,待临床状况稳定后,再加量或继续使用β受体阻滞剂。

  4、应尽量避免突然撤药,以免引起反跳和病情显著恶化;

  6、在应用β受体阻滞剂出现心功能降低,心排血量显著下降,必要时可短期静脉应用正性肌力药。

  综上所述,ADHF患者院内谨慎起始或延续β受体阻滞剂治疗相对是安全的,可能降低长期死亡率,改善长期治疗状况。

  注:本文根据李虹伟教授在第三届临床心血管病大会暨第九届中国冠心病介入沙龙会议报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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