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2013年版)》
2013-08-09 09:06:27   来源:37度医学网   作者:  评论:0 点击:

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原卫生部于2007年印发了《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卫医发〔2007〕180号),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目录规定以外的检验项目。该目录的公布执行,对规范医疗机构开展临床检验项目,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日益增加,大量新技术、新方法引入医学领域,检验项目、检验方法不断更新和发展。为适应临床诊疗需要和患者需求,原卫生部自2012年10月启动了检验项目目录的修订工作。经临床专家和检验专家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征求相关专业专家意见,最终形成了《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2013年版)》。

  2013年版《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共包括检验项目1462项,其中,临床体液、血液专业360项,临床化学检验专业347项,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458项,临床微生物学专业152项,临床分子生物学及细胞遗传学专业145项。该目录自即日起执行,原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卫医发〔2007〕180号)同时废止。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规范管理,原卫生部于2006年公布实施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卫生部要定期发布新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据此,原卫生部于2007年印发了《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卫医发〔2007〕180号),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目录规定以外的检验项目。该目录执行以来,对规范医疗机构开展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现代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大量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引入医学领域和临床实验室,检验项目、检验方法不断更新和发展。为适应医疗服务需要,原卫生部自2012年10月启动了检验项目目录的修订工作,经临床专家和检验专家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征求相关专业领域意见,最终形成了《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2013年版)》。

  2013年版《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共包括检验项目1462项,其中,临床体液、血液专业360项,临床化学检验专业347项,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458项,临床微生物学专业152项,临床分子生物学及细胞遗传学专业14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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