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持“医保驾照”,违规将扣分
2013-07-03 16:29:34   来源:37度医学网   作者:  评论:0 点击:

7月1日,齐齐哈尔市医保局与市中医医院、一厂医院、建华区医院、文化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行医保医师服务签约仪式,531名医师成为首批医保服务医师,这标志着齐齐哈尔市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从医院延伸到医生,并开始走向精确化管理轨道。医生将像驾驶员一样,持有医保颁发的"驾照",每年个人总分为12分,出现违规行为将被扣分。

新出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管理试行办法,旨在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医保服务医师在协议期内实行积分制管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服务医师个人设定初始分值为12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扣除不同的分值,目前,设定了四个档次的分值,分别为2分、4分、6分和12分。

违规扣分按协议年度累计,每年1月1日将上年度累计积分清零。若累计扣分达到12分,给予"黄牌"警告一次,"黄牌"警告无限期累计并记入医保服务医师诚信档案。"黄牌"警告一次,暂停该医师为参保人员服务资格三个月,期间所涉及的医保费用不予支付;"黄牌"警告两次,暂停该医师为参保人员服务资格六个月,期间所涉及的医保费用不予支付;"黄牌"警告三次,暂停该医师为参保人员服务资格十二个月,期间所涉及的医保费用不予支付;"黄牌"警告三次以上,停止该医师为参保人员服务资格,三年后方可重新申报为参保人员服务资格。

实行扣分的内容包括:

对未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且属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不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患者投诉上访;不按参保人员的实际病情开药,医保收费药品与患者实际病情不符;为了增加结算标准,恶意提高疾病诊断的;医务人员联合参保人员恶意弄虚作假,导致就医人员与实际参保人员不符,发生冒名顶替;恶意将非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病种、药品、材料、医疗服务项目故意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办理虚假住院套取医疗保险基金;以参保人治疗为名开具虚假药品处方,串通参保人不取药品而兑换现金或其他物品等行为。

据了解,签约的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将率先承担试点任务,待积累经验后,明年将推广到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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