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院士当选的“潜规则”
2011-12-19 09:57:53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郑州烟草研究院副院长谢剑平当选中国工程院新科院士,引发舆论哗然。部分论者直观地从“烟草”二字入手,直斥“烟草院士”之荒唐;另一部分论者如方舟子等人,则从否定谢的研究成果入手,质疑谢凭着一项并无实效的“减害”成果而当选院士的合理性。

  两种质疑之中,无疑后者比较有力——在彻底禁烟并不现实的情况下,如果一项成果确能有效降低吸烟的危害,则也算是一项不小的贡献。反之若并无减害之实,却顶了“降焦减害”专家的光环,且因此而当选院士,则不仅于民无利,且有误导民众、间接“扩烟”之嫌了。

   2010年底,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171个缔约方通过一项决议:烟草制品中旨在增强吸引力的香料成分应当被管制。“旨在增强吸引力的香料成 分”中,除可以掩饰烟草的辛辣的水果味、薄荷味等香料外,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等能令人联想到有益健康的添加成分,也在被禁之列。与此相关,被中国烟草 业视为远景广阔的最新成果——中草药香烟,也面临被禁的风险。

  上述规定隐含的逻辑是:任何宣称可以减少吸烟危害的技术,都会给人以对健康危害更小的幻觉,事实上都增加了应用此项技术的香烟的“吸引力”,因而都应在管制或禁止之列。而这一逻辑背后更潜在的逻辑,则是事实上否定了任何减少吸烟危害的技术发明。

  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判断谢院士的主要成果“神农萃取液”,其该不该成为院士,也就不会存在什么疑问。

   但谢院士终究已经当选,也有参与评选的院士出面为其辩护,可见支持谢院士当选,也有一套逻辑,不过是与国际共识不同的另一套逻辑。即如为谢院士辩护的魏 院士所称:“烟草行业是我国的纳税大户,烟草税收对国家建设有重要作用。”以这样的功利原则做逻辑的起点,则谢院士发明一种未必有害、至少给吸烟者增加一 点健康幻觉的“减害”技术,确实是于国有功焉,给一个院士当,也不算太离谱的奖赏。

  当然,这样的逻辑与国际公约的逻辑背道而驰。但据说当初中国缔约时就极不情愿,那时的代表团成员里,说不定就有谢院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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