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台前县假药卷土重来?
2010-07-06 23:13:24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2003年,轰动全国的“河南台前假药案”造成20余人服用假哮喘药后药物中毒死亡。此后,台前假药逐渐淡出公众视线。

但最近一段时期,台前假药大有卷土重来之势。

台前“无生产哮喘药企业”

山东海阳市读者范先生爆料:他父亲多年患哮喘病,久治不愈。前几天,在镇上一家药店卖买了一瓶“复方咳喘灵胶囊”,吃了几天,效果特别好。他想继续给 父亲服用,就看了此药的说明书,由川贝、羚羊角等多种贵重药材和有效西药合制。他有点不放心,就电话咨询了健康时报。

范先生提供的“复方咳喘灵胶囊”药瓶上印制的批准文号为豫卫药准字:(1998)DJ-05号。说明书上印有邮购地址及电话:河南省台前县清水河东街 50号,0393-2841096。

记者6月25日致电河南台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继武介绍,在台前县辖区内,目前仅有一家制药企业——濮阳市第三药业有限公司,这家制药企业 不生产治疗哮喘病的药物。而且台前县根本不存在“河南省台前县清水河东街50号”这一地址。

黄继武指出:药盒上印制的药品批号为“豫卫药准字:(1998)DJ-05号”,目前国内所有上市销售的药品,药品批号均由国家药监局批准,无论中药 还是西药,都是“国药准字”开头,批号由“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构成,因此“复方咳喘灵胶囊”可认定为假药。

另外,根据我国的药品管理法,中药、中成药均不可添加任何西药,否则以假药论处。

哮喘暂无根治特效药

黄继武介绍,近段时间以来,台前县药监局时常会接到一些患者咨询台前县是否生产根治哮喘药的企业,所以台前县药监局和濮阳市药监局、濮阳市公安局对该 辖区进行过多次联合排查假药窝点。

“市面上销售的假哮喘药,其中也有一些外地的假药,打上台前生产的名义骗人,往往这些药都不是在台前生产的,也不在台前销售,只是把生产地址写为台前 县,台前有哪些街道,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大多编造地址。”还有一部分从邮购地址就看得出,邮寄的地址根本不在台前县。

中国哮喘联盟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呼吸科主任何权瀛教授指出,目前全世界都没有哪种药能彻底根治哮喘,如果一个药在短期内能“治愈”哮喘,一 定是添加了大量激素,将来不但哮喘会复发、加重,而且带来一系列的副作用。“哮喘是一种慢性疾病,需要接受医生正规的药物治疗,达到控制不复发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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