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严查违规为外国人移植脏器
2009-05-26 20:37:00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针对最近一些媒体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医院接受人体器官移植的报道,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情况一经查实,将对违规为外国人提供脏器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据新华社电 (记者周婷玉)针对最近一些媒体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医院接受人体器官移植的报道,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卫生部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此开展调查,情况一经查实,将对违规为外国人提供脏器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供体缺乏是器官移植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毛群安说,按照国际惯例,我国反对通过旅游的方式到其他国家做人体器官移植。我国的器官移植主要用于急需的国内患者身上。

为强化对器官移植的规范管理,卫生部组织专家对国内所有开展此类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评审,公布了全国160多家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医疗机构,并暂停了个别医疗机构开展这项技术的资格。

此外,卫生部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人体器官移植指导原则,曾就境外人员申请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有关事宜专门下发过通知,明确要求外国居民申请到我国实施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必须向所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卫生部后,根据回复意见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为以旅游名义到我国的外国公民实施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以旅游名义跨国境为外国居民实施人体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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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为何在中国接受脏器移植
据报道,中国从2007年原则上禁止向外国人移植脏器以来,至少有17名日本人在中国接受了肾脏、肝脏移植手术。(2月8日《南方都市报》)

2007年11月12日,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器官移植的普遍原则,我们提出反对通过旅游的方式,在我们国家为外国人进行器官移植。

外国人不应在中国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道理且不必往深处探究,仅从维护禁令严肃性的一般要求而言,既然卫生部发出了这样的禁令,那么它就有权力也有义务确保这条禁令得以落实。17名日本人在中国接受器官移植手术,被日本媒体披露,又被国内媒体转载,接下来公众自然需要来自卫生主管部门关于此事的权威说法。

卫生部在公布相关禁令的时候曾表示,凡是开展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要为外国居民进行器官移植必须要经过卫生部的审批,而且,卫生部将对每一例器官移植手术进行监控。那么,媒体爆出17例日本人在中国接受器官移植手术,是否都经过了卫生部的审批,卫生部对每一例手术监控的结果如何,这些信息应当向公众有一个清楚的公开。如果这些手术没有经过审批,而且相关手术都处于卫生部监控视线之外,那么相应的调查与制度的补漏应当迅速启动。是哪些医疗机构违规开展了这些手术,他们将为此受到怎样的处罚,类似事情如何不至于重演,这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毫无疑问,事情的关键所在不是手术地点的问题,而是人体器官的来源问题。早在2006年,就有媒体不无骄傲地宣布,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但是与此同时,中国内地肝脏移植方面的临床实践和研究成果始终无法出现在国际顶级医学期刊上,国际器官学会曾公开拒绝中国内地学者提交论文和报告。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论文作者无法说明供体的来源。(2007年7月19日《南方周末》)应当说,这不仅仅是中国医学界的耻辱。直到2007年5月,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式实施,禁止人体器官买卖、规范人体器官捐赠等问题才有了明确的说法。

按照国内媒体转引的报道,17名日本人在中国接受器官移植手术的日期在卫生部发出禁令之后到奥运会举办之前,前后不过是8个多月时间,手术却有17例之多,平均每月2例。2007年,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曾透露,中国每年约150万人需要做肝移植,而实际上每年能够做手术的病人只有1万人左右,供体的紧张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17名日本人为何能够一边违规,一边以每月2例的高密度顺利完成器官移植?这其中是否存在器官买卖以及违背提供者本人及家属意愿摘取人体器官等违法犯罪情况发生?卫生部在调查违反禁令事件本身的同时,也应对此高度关注。

我们当然承认,人体器官移植对某些严重疾病而言,是拯救生命的几乎唯一的途径,于病人和他们的家属而言,能否成功进行移植手术事关生命和幸福。但另一方面,器官的来源同样是不能含混和回避的问题。捐赠者必须出于自愿并获得应有的尊严。此外,器官买卖必须被杜绝,因为这关系到我们人类与动物的区别。凡此种种的问题,都不能继续被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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