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能解决“医闹”吗?
2013-08-20 17:51:11 来源:37度医学网 作者: 评论:0 点击:
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医闹”俨然已成为一个新兴的“职业”。针对这一现象,立法预防处理“医闹行为”的呼声越来越高。医学论坛网就该话题在官方微博上发起了“作为医生,你怎么看立法预防处理医闹行为”的调查,结果如图所示。
对该话题,各方专家又是持何观点?医学论坛网记者为此采访了北京肿瘤医院大外科常务副主任郝纯毅和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
郝纯毅说,医闹属于中国的特殊问题。在其他发展较成熟的社会,不管其社会制度如何,医闹行为均不会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但在中国却发生了,这和中国整个社会的大环境密不可分。
从理论上讲,解决医闹行为需要改善社会大环境,包括改善医疗保障体制,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做到社会资源的的公平分配,但这还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实现。
面对眼前急待解决的问题,一些能快速见效的举措是必不可少的。郝纯毅提到了三种举措:第一,要让民众正视国家现实;第二,努力改善医患关系;第三,在出现医疗纠纷时,需要第三方的公正介入。他认为,在医闹事件发生的紧要关头,公安机关的介入是必须的,但它绝对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
邓利强则认为通过立法预防医闹行为不太可行。因为医闹参与者有很大的随机性,对象是谁很难去定义。当一个人无助、对医生医疗行为很愤怒的时候,或者无理取闹、赖皮的时候,都有可能发生医闹行为。但在医闹行为发生前,无法判断谁可能成为医闹。
邓利强认为,要解决医闹行为,应强化公安的职责,严厉打击医闹,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现行法律虽有不足的地方,但对于打击医闹行为还是可起到警戒作用的,只不过公安机关处理这些事件的力度没有到位。另外,提高医生的人文素质也非常重要。加强医生对患者的理解,包括内心的“体验”,经济的“体验”,以及对整个医疗过程服务的“体验”,从根本上改善医患关系。此外,还要重视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问题。
邓利强并未完全否定通过立法解决医闹行为的手段。他表示,立法加强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保护值得提倡,但其着眼点应是打击医闹,而非预防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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