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孕期应该做多少次产前超声检查?
2016-12-13 11:38:57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第一次超声检查是妊娠50天左右,主要内容:宫内孕确定(胎心管搏动、生长发育);多胎妊娠诊断;停经时间不清楚,需估计孕周;排除宫外妊娠;明确阴道出血原因。;子宫大小与孕月不符,需排除葡萄胎等。

第二次超声检查在妊娠孕11-14周时,主要检查颈项透明层(NT),这是筛查染色体异常的一个重要指标,尽早发现胎儿畸形。如果有条件,还可以同时查一查胎儿鼻骨、三尖瓣血流和静脉导管,联合其他的唐氏筛查,可有效增加胎儿染色体异常检出率。

第三次超声检查在妊娠20-24周,是胎儿三级筛查的最佳时期,在这一期间胎儿大部分器官在超声下都可以观察到,大部分畸形可以被筛查出,对严重畸形及时中止妊娠。

检查内容:估计孕周,胎儿生长评估(间隔三周以上); 确定胎位、胎头; 头颅光环是否完整,双顶径,头围;四腔心可否显示,胎心率;腹围;评价胎儿体表及内脏结构;脊柱是否连续无中断,四肢是否显示清晰;羊水、胎盘、脐带的情况。

第四次超声检查是孕30-32周,这时胎儿的各个脏器已发育完全,可进一步看到每一个重要的脏器有无异常,主要评估胎儿的整体发育;此外,有些畸形随着孕周增加才有可能表现出来得,也可以在这次超声检查中再次进行排除。

之后,如果没有异常情况,可以等到孕36-38周左右或者根据医生建议再做1~2次B超检查,评估胎儿的生理状况,主要检查羊水有无减少,胎盘的成熟度及位置,估计胎儿的大小,为分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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