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1-10-21 20:20:42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新浪教育讯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招收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有: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教育技术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高等教育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有:机械工程。拟招生人数20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热诚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工程机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上各项要求。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试的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等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另外还要认真填写“通信地址”(通信地址要包括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以便我们与考生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的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即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的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准予考试。并于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考试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职业技术教育学、高等教育学两个专业入学考试(初试)共考三门课程,计算机应用技术考四门课程,这三个专业考试试题均为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试题。其它专业入学考试初试全部考四门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为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试题,另外一门业务课为学校自行命题。教育技术学专业(授理学学位)、数学一级学科下面五个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为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试题,另外两门业务课为学校自行命题。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

  3、报考我校考生的初试成绩可通过网上查询或由我校研究生处负责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202.113.244.74/),我们会及时将有关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复试

  1、我校按照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确定复试名单

  2、我校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工作一般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调剂

  报考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调剂要求及调剂程序,按教育部调剂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以我校复试通知为准。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被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优惠政策:

  (一)“211工程”重点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同等学历、成人升本和高自考学生),获得学士学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为国家计划公费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民币2500元的奖励,被我校录取为国家计划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民币4000元的奖励。

  (二)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同等学历、成人升本和高自考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者。考取我校国家计划公费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民币2000元的奖励。考取我校国家计划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民币4000元的奖励

  (三)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所有上线考生,我校将优先录取为公费生。

  (四)考取我校的所有研究生,都可享受普通奖学金。

  (五)我校对在学期间表现优秀的研究生,提供多项优秀奖学金。对科研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科研方面的奖学金。

  (六)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三助”兼职岗位。

  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最终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联系部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2-88181618

  网    址:http://www.tute.edu.cn

  邮    箱:tjgcsfxyyj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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