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9-10-11 23:28:22 来源:sohu 作者: 评论:0 点击:
中 共 中 央 党 校
中共中央党校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120名。热烈欢迎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研、教学、管理和独立担负一定工作的能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
(5)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出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或成绩报告单(450分以上)并提供两篇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于2004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2010年我校计划接收普通高校推荐免试生22名,具体情况见《中共中央党校2010年接收普通高校推免生工作办法》。
三、报名时间及有关手续
201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1.报名日期:2009年10月,具体时间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为准,逾期不予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预报名信息有效。
2.报名方法: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研招办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于2009年11月10日至14日凭报名号、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交报考费并照相。京内考生于上述日期内到中共中央党校南院85楼104室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具有复试资格。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京外考生到本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考试,京内考生在中共中央党校考试。准考证于2009年12月中旬发出。
4.复试:复试统一在中共中央党校进行。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复试和专业综合复试,具体时间、办法及日程安排于2010年4月中旬在我校网站公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一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办法
我校录取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将于录取前调阅本人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及审档情况,决定是否录取。决定正式录取的考生,其录取通知书于2010年6月中旬发出。
七、录取类别
我校硕士研究生均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
八、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住校脱产学习,学制三年,学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方予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1.考生报名时不再要求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妥善处理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因其所在单位不同意或不配合造成考(论坛)生不能参加复试或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考生填写网报信息时,务必将本人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期间的有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的寄发。通信地址一律以网报信息为准,网报结束后不予更改。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将以挂号信寄出,请考生认真填写通信地址,避免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误投或遗失。
3.录取通知书发出前,我办先与考生签定有关协议书。
4.我校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应及时访问我校网站查看有关信息(网址:http://yjsy.cc.gov.cn)。初试成绩在我校网站查询,初试成绩单不邮寄。
5.我校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论坛) 辅导班,也不接受要求提供辅导教师和教材的咨询。如有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研辅导班和推销考研辅导材料,欢迎举报。研招办备有简章及往年专业课试题汇编,有需要者可电话或通信联系。电话:010-62804348,通信地址:北京市中共中央党校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91。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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