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9-10-11 22:52:39 来源:sohu 作者: 评论:0 点击: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09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3500名,本简章中所列各学院招生人数为学院招生规模数(含统考生和免试推荐生, 免试推荐生约占35%)。各学院可根据初试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和历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历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2、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除条件1、2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A.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B.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应届毕业生);C.已满足A条件且参加自学考试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以上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大学英语(Q吧)四级(或四级水平)证书(报考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在统考初试成绩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者除符合条件1、2外,还应满足: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五年以上、研究生毕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者不允许报考。
5、报考法律硕士者除符合条件1、2外,还必须是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08年10月(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信息网公布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shmeea.com.cn)、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信息网(http://www.gs.sjtu.edu.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信息网公布为准)
地点: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下列考生只能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参加MBA联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同等学力者(不含MBA专业的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成人应届生凭学生证)、成绩证明及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在当年招生通知中规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科目和复试
1、按教育部规定,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且大部分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余学科的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2、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第三门初试科目满分值为300分,其余基础课(含统考科目)和专业基础课(含统考科目)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院系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学校建立四类培养资助体系,保证录取的全部符合资助条件研究生都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资助。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将实行动态评定管理方式,入学考试成绩优秀、在学期间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可获得高等级奖学金。同时,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各类助研、助教和助管“三助”岗位的资助。
七、其他
1、上海交通大学代码:10248。
2、在校的非应届学生不得报考。
3、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报名时请写明报考学院(系所)及专业,入学一个月内进行师生互选。(医学院考生除外)
4、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报考的具体要求已在本简章各招生专业备注栏中注明,请考生认真阅读。
5、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须持学士学位证书报到。
6、在医学院招生目录备注栏中,“▲”指相应的研究方向招收医学/口腔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型),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持有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指相应的研究方向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科研型)。
7、我校招收单考生、港澳台研究生简章另行制订。
八、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0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841
主页:http://www.gs.sjtu.edu.cn
Email:zhangy@sjtu.edu.cn
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网址:http://yjsy.shsmu.edu.cn/,点击网站首页“直通车”里的“研究生院”
电话:021-53068810 传真:021-53068810
Email:zhangjie@shsmu.edu.cn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
邮编:2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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